各教研组、综合组:
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,加强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,树立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,弘扬新时代人民教师教书育人、为人师表、爱岗敬业、热爱学生、乐于奉献、勇于作为的优良传统,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,营造良好校园文化建设氛围,结合实际情况,经校党支部研究,决定在全校开展树典型学先进“师德先进个人”评选活动。
一、活动主题
树典型学先进——“师德先进个人”评选
二、活动时间
2023年10月20日-10月30日
三、评选范围
凡积极承担学校教学任务,工作成绩突出,师德高尚的在编在岗教师均可参加评选。
三、评选标准
1.立德树人,为人师表
热爱祖国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忠诚人民教育事业,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。遵纪守法,遵守《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以及学校规章制度。
2.敬业爱岗,廉洁自律
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及良好的师德和团队意识,任劳任怨,无私奉献。廉洁自律,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。
3.锐意改革,勇于创新
潜心钻研业务,勇于探索创新,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;积极推行素质教育、教育教学成绩显著、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活动,不断更新知识结构。
4.关爱学生,育人于岗
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,关心学生全面健康成长,关心帮助困难学生,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,师德事迹突出、感人。
5.其他
圆满完成各年度工作任务,工作业绩突出,考核结果均在合格(称职)及以上,且无违法违纪、重大安全责任事故、教学事故、学术不端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等情况。
四、评选办法
1.各组推荐
根据我校实际,各组组长、负责人对照评选条件,在组内推选1-2名“师德先进个人”候选人(备注:语文组2人、数学组2人、综合组2人,其他组1人)。并于10月23日前将组内候选人事迹介绍(纸质和电子版)报党支部处。
2.全校教职工民主推选
学校根据各组推选情况,择期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,在9名候选人中进行民主推选,得票前五名为校级“师德先进个人”。
3.学校公示
经学校审查后,确定“师德先进个人”人选,并将评选结果公示三天。公示无异议后,学校进行表彰。
五、表彰
学校开展表彰活动,对获得校“师德先进个人”称号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,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,并在下一年度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相应的评选中优先推荐。
五家户中心学校党支部
2023年10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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